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程序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27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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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程序是怎样?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程序简单概括为七个。首先是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其次是下达审计通知书3个工作日后,组织人员实施审计。更多程序内容如下:
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程序是怎样
(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根据总局批准的离任审计工作计划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在下达审计通知书3个工作日后,组织人员实施审计。必要时,可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协助进行审计工作。
(三)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写出自己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后5日内送交审计部门。
(四)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开展审计工作,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内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收支,尤其是非正常渠道资金运行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及时向人事司、体育经济司和监察局反映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五)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实施审计后,对领导干部本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经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后,向总局人事司(主送)、体育经济司和监察局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内容
(一)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
(二)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经营决策的效果情况;
(三)单位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以及决算情况;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七)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范围
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否要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是实际审计较难处理的问题。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同一般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离任审计前提一般是受托审计,审计部门只对干部在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客观、公正的审查,出具结果性审计报告。但往往有些委托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要求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部门行政领导评价,不是审计部门职权范围,审计部门也不好作出评价性结论。所以,笔者认为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般不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即使要评价其在经济管理中的业绩,也应当采用审查法,将审计结果与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相比,与其在任期间经济目标相比,与同行业公认的原则相比。通过相比较,评价其在任期间资产保值争值情况,任期目标完成程度,在同行业所处位置。最终达到审计报告能给委托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提供聘用被审计者一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依据性报告。
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内部审计部门讲,遇到实际问题还可能很多。单位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内部审计要处理好自己的位置,减少审计风险,树立审计独立监督、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