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审计报告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李小编
2016-07-11 14:39:41
浏览量:99
国有企业审计报告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人咨询小编,小编抱着严谨的学术态度请教了很多专业人士,对存在问题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
报审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进来汇总,方便大家避坑。
(1)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
某些注册会计师对待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接年报审计业务前,未认真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也未对审计风险作出初步的评价;第二,审计中往往不太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的特殊政策缺乏了解和研究;第三,审计抽样所选样本不具代表性;第四,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适当性不够,有的甚至仅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声明书来替代审计程序。
(2)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会计报表,不合法性问题依然存在,且有的还相当突出。如抽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劳务等收入不计营业收入、支付的费用直接冲减营业收入、变换手法将上级主管部门摊派的款项挤列成本费用、应缴国家税金挂账不缴,时间久了转列其他科目偷税等违反国家统一财务会计税收制度、法规的问题。违法问题有些是审计人员因政策水平、审计能力等过失未能被发现,有些则是查出后,出于某种原因,审计人员没有按规定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在审计报告中揭示。
普金网小编给上述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总结:
建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制度。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后,应将审计报告、提请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管理建议书、企业管理当局的意见等资料专题报告主管财政部门,以便于财政部门了解和掌握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现状。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关键和重要的是要对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有不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问题,依法严肃追究审计责任,并且取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有企业年报的资格。
以上为国有企业审计报告有什么注意事项,从法律法则的角度为大家讲述法律与职业道德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希望能改正过来,如有同类型问题的疑问,请你继续关注普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