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14:54:31 浏览量:1
问:我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网站运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设计、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请问在网站内发布广告的收入是属于我司哪个经营范围比较贴切,是地税还是国税的征收范围,涉及哪方面的税收?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三项,“ 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在网站内发布广告的收入是属于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