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企业注销清算时,无能力支付的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注销清算时,无能力支付的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7 10:48:26   浏览量:1

目前,随着企业发展更替的速度不断加快,企业的注销清算现象也日趋普遍。对于清算期间的企业,税务机关对于其往来款的纳税问题也是十分关注的。那么,企业注销清算时,没有能力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注销清算时,对于没有能力支付的应付款项无需并入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ü  无法偿付不等同于没有能力支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需要作为应税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此处“无法偿付”,是指债权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放弃债权等情况,导致债务人不需要支付应付款项,即企业不需要支付,而不是没有能力支付。在无法偿付的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再支付未付的应付款项,需要将应付款项列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ü  没有能力支付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剩余资产已经不足以偿付应付款的情况下,企业已经没有能力支付其应付的款项,该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就无法支付的款项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破产企业大多会因为还不起债务而欠缴大额税款。

天津市《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

1.   企业清算前已确定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2.   企业清算期间确定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

3.   企业清算期间应支付但由于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的未付款项,无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

 

建议:

在进行注销清算时,对于没有能力支付的应付款项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拟注销企业不需要因为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款项转收入纳税,税务机关提出相关质疑时,企业可以解释无法偿付的情况,凭借上述的天津市的有关的法规规定,与税务机关进行讨论,以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同。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