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

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5 14:50:05   浏览量:1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7月份时开票不知怎样开了张3%的增值税发票经客户,而且对方也认证了。对方不肯申请红字红票,我们8月份已交了那部份税金,但17%的进项税就有留抵税。想问一下,我们8月份要怎样申请开字发票,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因此,专用发票已交付购货方且该票已“认证相符”,则由购货方申请《信息表》,销售方凭该表开具红字发票。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