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5 14:01:44 浏览量:1
问:我司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主营:国际货运代理),将要购入一批生产设备(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我司打算将该设备投资入股A公司(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入股环节我司是否需要开票给A公司并缴纳流转税?另外,我司收到的生产设备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不?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另外,一般纳税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申请抵扣。具体规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