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要什么条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要什么条件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2-16 09:07:31   浏览量:22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要什么条件?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根据《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2号的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上述文件所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及有关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执行。

即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