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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息化管理建设有什么内容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2-13 14:15:49   浏览量:78

税收信息化管理建设有什么内容?根据国税总局的介绍税收信息化管理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四方面,分别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和“四个系统”。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1、“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主要任务是逐步建立覆盖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网络体系,统一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体系,以保证税收工作在统一、安全、稳定的网络化平台支撑下平衡运行。其中:

统一的标准是实现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兼容运行,并顺利实现系统升级换代的基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应用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

安全保障体系,就是按照现代信息安全理论,遵循国家标准,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通过建设税务CA、加强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以及采取防火墙过滤、入侵检测、系统加固、安全性分析等防护措施,建设涵盖税务系统网络、应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统一、稳定、高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运行维护体系,就是通过建立以总局为核心、省级为基础,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加强监控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技术和业务支持。

2、“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税务局集中处理。主要任务是在“一个平台”的支撑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总局、省税务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两级数据处理机制,实现涉税电子数据在总局、省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使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机构趋于扁平化,管理和监控更加严密,纳税服务更加简便,系统维护更加便捷,系统运行更加安全,并使得数据的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全局分析与局部透视相结合,全面提升数据利用的价值。

3、“三个覆盖”

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主要任务是通过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广泛应用,逐步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国税局、地税局管理的所有税种以及税收工作运行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电子化监控,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联网,以保证税收工作便捷、规范、高效进行。

4、“四个系统”

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包括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管理决策和行政管理系统在内的四个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主要任务是建立以税收征管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征管系统,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纳税服务系统,面向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经济分析、监控和预测的管理决策系统和以税务系统内部行政管理事务为处理对象的行政管理系统,以满足税务工作多层面、全方位的应用需求。

税收征管系统包括征收、管理、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子系统,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核心应用系统。采用全国数据大集中的模式,通过一体化的规划设计,统一征管数据的标准和口径,实现全国征管软件的统一集中,支持全国统一执法,实现征管数据实时监控。

纳税服务系统包括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关系管理和纳税服务渠道整合软件,通过大厅系统、呼叫中心、短信、网上税务局以及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公众信息服务、纳税人交互服务和涉税办理服务。

管理决策系统包括查询统计、征管状况分析、报表管理、政策评估、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知识管理、绩效管理七个子系统,通过对大量业务数据的整合、加工和处理,利用数据管理及商务智能等技术,实现对管理决策的有效服务。

行政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办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纪检监察四个子系统,运用面向服务架构技术整合现有行政管理系统,实现行政管理工作流程电子化,实现部门之间、部门与上级机关之间信息互联互通。

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后,税务部门将建成拥有1个全国性行业网络,2个国家级税务处理中心,7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税务处理中心,超过60万个内部工作站,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总数据量超过700TB,内部用户超过80万人、外部用户上亿人(户)的全国性税务信息系统。

关于“互联网+税务”时代税收信息化建设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运用还可提高税务机关征管水平。从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涉税数据是税务机关最宝贵、最急需和最有效的征管资源,也是信息管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税务机关如何更加科学地采集、分析、利用好涉税大数据,加强信息管税能力,提高征管效率,是各级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是数据采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数据口径。涉税大数据的采集是分析、利用的基础。数据采集的质量也决定了涉税大数据分析利用阶段的效率。要完成涉税大数据的采集,首先要搭建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数据采集口径,规范数据采集流程。从税务机关内部数据采集的角度来看,现行的由多个部门按业务职能分别提供数据服务的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急速增长的数据规模、日益复杂的数据结构以及各部门源源不断的数据服务需求。因此,各部门应梳理业务流程,确定所涉及的数据信息,统一数据口径。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到数据口径一致性问题,确保数据纵向一致性。可从业务、技术、操作三个层面着手。金税三期工程正式运行后,各级税务机关使用了统一的征管应用系统,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技术层面数据口径的统一得以实现。通过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充分的沟通,业务层面的数据口径也将得到统一。通过对税务干部充分的培训,操作层面的数据口径一致也将得到保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将有效丰富涉税大数据,同时通过不同部门间信息的校验确保数据有效真实。有效转化利用历史数据。由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性,各级、各地税务机关使用过征收管理、发票税控、管理员平台等各类多种多样的信息管理系统。涉税大数据采集应将来自这些信息管理系统的历史涉税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清洗、加工、匹配、筛选,转化为标准化的可利用数据。

二是数据分析:提高税务机关数据挖掘能力。提高征管水平,首先需要对税源掌握和了解,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全面掌握税源分布与规模状况、弄清税基的构成与变化特点。而通过涉税大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可更加深入地了解税源状况。数据分析阶段,税务机关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建科学有效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体系。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通过宏观分析了解本地区范围内不同行业、不同税种、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情况;善于发现存在风险的区域、行业,提高税收风险预警能力;通过数据分析找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有疑点的企业、存在问题多的行业从微观上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

三是数据利用:有效支持决策管理层作出决策。随着信息技术在税务机关的不断深入应用,税务机关积累了从税务登记、管理、稽查、法制等各环节的大量业务数据,由于信息共享程度低,大量数据沉积在操作层。税务机关应以涉税大数据为依托,建立税务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前期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找到背后隐藏的信息和规律,并将其转换为支持决策管理层决策的科学、有效的信息,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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