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15 09: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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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关于企业房产税优惠政策,其中就有财政部以及国税总局最近发布的《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规定: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17个省市实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河南这些企业可免征房产税
河南省地税局近日出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纳,并推出“四项服务”加强政策执行,助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今年4月5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成为河南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为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河南省地税局梳理归纳了包括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股权激励、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支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四个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在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面,除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享有减税优惠之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甘肃困难企业可享房产税减免政策
甘肃省工信委、省地税局、省人社厅、省国资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惠企政策稳定企业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经企业申报,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减免、社会保险费缓缴、地方税减免等惠企政策。
困难企业认定须满足五个条件
《通知》指出,困难企业认定条件须满足5个条件:
一是申报企业为企业法人(中央在甘独立分公司企业参照执行);
二是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
三是企业流动比率小于或等于0.4,特别困难企业可大于0.4,不大于0.8;
四是上年度净利润额为负;
五是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申报认定困难企业的资料包括3个方面。
(1)企业提出认定困难企业申请报告;
(2)填报《困难企业认定审批表》;
(3)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