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关系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7-03 0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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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关系的产生原因有哪些?票据关系的产生原因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关系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如: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
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
票据关系主体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责任的人,也称为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即票据当事人,如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等都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当事人中,在票据上签名在前的称前手,签名在后的称后手,签名相邻的两当事人称直接前后手。在票据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是票据权利人,或称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是票据义务人,也称票据债务人。
票据关系的客体就是票据当事人的票据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票载金额。
票据关系的特征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