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企业申请查账征收需要的条件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31 1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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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申请查账征收需要的条件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里面规定了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方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到每年对企业进行征收方式认定时,对于核定征收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但各地税务机关具体需要提供资料及程序有不同规定,请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