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增资部分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20 08: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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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资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本文为您介绍关于“股东是否需要就增资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答,详细内容如下文。
什么是“增资”
增资的概念: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股东需要就增资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网友提问:我公司是有限公司,原有A、B两个自然人股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出资60万元,B出资40万元。2011年12月自然人股东C对本公司增资30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实收资本,2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3月,我公司准备将280万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其中自然人A占200万元,即增资140万元,自然人B占133.33万元,即增资93.33万元,自然人C占66.67万元,即增资46.67万元。请问,自然人股东A、B、C需要就增资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总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对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用所有者权益增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用所有者权益增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集体企业如:国营厂、集体厂、福利厂、校办厂等。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到“国家资本金、集体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到个人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按股息红利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假定10万元)
贷:实收资本—个人资本金(假定10万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10万元×20%=应交个人所得税2万元)
①代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②收回时,
借:现金200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个人所得税20000(将收据和税票附上,做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