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地税的督察内审工作_督察内审是做什么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9-06 0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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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地税开展了关于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的“四项措施”。具体措施介绍如下:
一是服务征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谋划工作,紧密围绕安全履职,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密切关注国家“营改增”、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动向,通过督察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政策要求、偏离政策方向、影响政策效果的问题,切实将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为全系统税收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促进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执法督察,加强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土地增值税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风险应对复审功能模块,实现程序化管理,推进风险应对质量的全面提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三重一大”资金审计,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三代”手续费专项审计。
三是创新优化方式,提高工作质效。开展大集中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功能模块试运行,实现执法督察全过程监控,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网上督察审计;加强内外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执法督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联动机制,优化完善督察内审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督察内审质量检查机制,健全结果通报、评议制度,促进督察内审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实施组织绩效、个人绩效管理后,规范和提升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有效途径,研究探索绩效审计的实现路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督察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既懂督察审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坚持职业操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坚持原则、能查敢审、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察内审队伍。
督察内审是做什么的
一、我国国税总局的督察内审司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国税系统审计工作制度;拟订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拟订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相关司局拟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行执法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办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五)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厅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划拨地税系统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审计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指导、检查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监督和国税系统审计工作,组织相关质量检查,联系协调地税系统审计工作。
(八)对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进行督察落实。
(九)配合全国人大和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对税务部门开展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协调、督促审计监督决定及有关事项的落实。
(十)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内审科工作职责
督察内审科是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科所长税收执法责任审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系统内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科所长税收执法责任审计;监督税务稽查执法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拟订本系统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各项审计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三、组织落实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办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四、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管理、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的调查和审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五、组织实施本系统负有税收执法责任的科所长审计工作,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组织对税收(费)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进行督察落实。
七、积极配合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对本局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协调、督促审计监督决定及有关事项的落实。
八、对法定纳税服务事项、新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督察。
九、监督检查税务稽查工作,定期进行稽查案件的复查督查。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督察内神是做什么的”问题,本文具体介绍了我国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的工作职责以及各地地税局的督察内审科工作职责,希望能给予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