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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普通发票不需填纳税人识别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8-02 09:08:53   浏览量:1

近日,“购物发票能否再开食品办公用品”的问题热议,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并明确其自2017年7月施行。该公告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单位都需提供。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据了解,《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也就是说,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此,购买人为非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非企业包括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政府、事业单位。另外,购买方为国外客户时,以及卷式普通发票等情形,也无法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不适用此公告。

延伸: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什么区别?

三证合一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工商营业执照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去税务局办业务时提供的税号,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个号码,去哪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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