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是不是有效合同

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是不是有效合同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8-02 08:59:27   浏览量:1

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是不是有效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只是对工资具体数额未做明确约定,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并不代表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是不是有效合同?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明确了两层含义:一、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时并不必然无效,可以允许当事人补正;二、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司法机关也无权就此作出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

其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根据此条规定,第一,即使劳动合同因欠缺必备条款而被认定为无效,也并不能认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最后,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必备条款,其真正目的在于督导劳资双方依照这种模式制定完整的劳动合同,如果欠缺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可能承担因劳动合同不完整的不利后果。若认定为无效,将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不利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违背了劳动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

因此,法定必备条款属于一般性的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通过规定法定必备条款使劳动合同条款规范化、固定化,从而指导和促当事人签订较为完整的劳动合同。一方面减少当事人的订约成本,另一方面,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的欠缺(当事人条款除外)所导致的 法律后果,既不是劳动合同不成立,也不是劳动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改正不利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确认劳动合同的全部无效以及部分无效的情形,仅适用于该条规定的三类情形,如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未约定工资标准并不属于该条所述的情形。

所以,只要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尽管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会有效。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