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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行为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28 08:51:43   浏览量:1

盈余管理行为有哪些?盈余管理的行为包括有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利用关联交易以及利用资产重组等多种盈余管理行为。以下针对这些盈余管理行为展开具体介绍。

1、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管理方法。一般的说,由于企业及其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对有些业务的处理,会计准则给了企业管理者一定的变通机会(如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再加上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未给企业政策的“再选择”设定太高的“门槛”,能让企业获取额外的收益。这种高收益、低成本的机制驱使企业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2、利用应计项目的管理。

现行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产生了很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和递延确认费用来调增利润,相反亦然。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应计项目的确认将具有更大的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3、利用对交易事项时点的确认。

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营业收入,推迟确认本期费用来提高当期盈余;反之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以降低当期盈余。通过改变交易时间和创造交易来操纵利润,是一种非会计的盈余管理方法,颇受企业经理人员的青睐,而且新的更加有效的方法正不断出现。

4、利用关联交易。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控制关系,往往不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易,为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与关联方之间采用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进行交易,以达到提高或减少企业收入的目的。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或是将企业的一部分抽出来加以改制,因此,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有着唇齿相依、千丝万缕的关系,再加上资源的稀缺,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

5、利用资产重组,以达到美化报表的目的。

企业为了“美化”当期的业绩,可能进行一些有盈余的一次性业务。一次性冲销就是在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把损失和费用在本期予以确认,以求在后续年度内实现较高的会计利润。如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暂停或停止其上市资格,上市公司可在会计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在某年作巨额冲销,然后在后续年度连续盈利的盈余管理策略。

6、虚构交易或虚增资产。

如在年度末虚构未发生的销售、退货交易,利用资产评估虚增资产等。

盈余管理的存在是由于公认会计原则并未对企业会计政策和程序的选择做出全面的限制。尽管盈余管理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若在一定程度上去控制它,禁止过度的盈余管理,在一些情况下盈余管理是十分有用的。

盈余管理是“好”还是“坏”取决于如何使用它。我们应加强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方法及对对策等方面的研究,减少企业盈余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管力度,完善管理者业绩评价体系和报酬激励机制,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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