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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09:14:37   浏览量:1

问:现在新企业一般纳税人都没有辅导期,是不是当月进项都可以当月抵扣?就是当月可发开发票出去?

答:如贵司已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另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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