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什么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原因)?
条例: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原因:增值税遵循征扣税一致的原则,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或免税则不扣税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原因
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及其他应税行为,并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无权要求抵扣税款,而应负担相应的税金。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
同时,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难以准确划分,征管中不宜掌握界限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原则。
特殊性:专用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发生上述兼用情况的较多,且比例难以准确区分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涵盖面非常广,往往涉及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没有具体使用对象
特殊性:全部可以抵扣
条例: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原因: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为保证税负公平,其损失不应由国家承担,因而纳税人无权要求抵扣进项税额。
条例: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即: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
原因:按照增值税“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则,首先就应当对存款利息征税。但在现有条件下,难度很大,一方面涉及对居民存款征税,无法解决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也与当下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现状不符
条例: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原因: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未列入不得抵扣项目,主要考虑是这两个行业属于公私消费参半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