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0 10:49:26 浏览量:1
问:请问贸易公司申报出口退税时,对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是否有规定,也就是说,在进货专票成功认证后多长时间才能申报相应的出口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相关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因此,如该专用发票已认证通过,则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纳税人应作出口退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