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0 09:37:38 浏览量:1
问:民非企单位业务范围的内容是“专业人员服务;学术交流与咨询”,那是否可以开具培训发票和会议发票?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暂只有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培训、航空培训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其他培训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其他培训服务不可开具国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因此,如纳税人提供的是上述咨询服务,则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按规定开具国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