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多少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16 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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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多少?根据“财税〔2017〕34号”文件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调至7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研开费加计扣除比例提至75%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注意!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