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案例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16 0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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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怎样计算?以下介绍一则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的案例。
A企业2015年进行甲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在此期间,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0万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3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租赁费、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10万元,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有关费用,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5万元,研发成果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5万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万元,设计、制定、资料和翻译费用5万元。企业共投入95万元。最终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有45万元,其余50万元费用化处理。
在整体投入中,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已做不征税收入处理),40万元中有1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30万元进行了费用化处理。
以往年度研发形成无形资产50万元,当年加计摊销额为5万元。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均按直线法10年摊销。
本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计算过程:
(1)年度研发费用合计为95万元
(2)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年度研发费用合计-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部分=95-40=55万元
(3)费用化处理的加计扣除额=计入本年损益的金额*50%=(50-30)*50%=10万元
(4)资本化处理的加计扣除额=本年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摊销额+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45-10)*50%/10+5=6.75万元
(5)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10+6.75=16.75万元。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