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怎么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16 09:17:58
浏览量:32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怎么规定?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怎么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因此,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税收优惠。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是否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答:不是。企业只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同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研发费加计扣除可以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叠加享受吗?
答: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加计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