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错怎么办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12 0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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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作废错了怎么办?当月发票误作废怎么办?“增值税发票作废错了”的情况属于未按照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作废处理,应接受相应处罚。
增值税发票作废错怎么办
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销方当月误作废,当月通知购方退回时说其已认证。尚未到月末,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您的处理属于未按照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作废处理,应接受相应处罚。
问:我企业是一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现因我们操作失误,需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现已作废,我又重新给对方企业开了发票,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我们将抵扣联要回,但对方企业已认证,已将进项税作转出,但对方企业不愿意将作废的发票退回,我们该如何处理?作废发票时如何正确处理?超市在支付我们一些费用时,未给我们开取发票,直接从货款中抵扣了,我们因未取得发票,在汇算清缴时将此项费用作纳税调增,我们这样作还有涉税风险吗?
答:(1)因对方已认证,发票无法退回。此种情况属贵作废发票时违规操作,造成税务机关比对出现异常。 现建议积极和购货方沟通,要求对方将已作转出进项税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盖章证明,取得证明后再与贵公司当地的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争取不受处罚。
(2)已认证的发票作废,需由购货方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然后销售方再重新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