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丢失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4-06 09: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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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丢失账务处理怎么做?当固定资产发生损失,首先将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固定资产丢失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由于不慎,我公司某员工丢失一台价值5000元的电脑,已计提折旧1000元。按规定员工赔偿金额2000元,请问这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首先将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4000
累计折旧 1000
贷:固定资产 5000
由过失人承担赔偿4000元的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2000
其他应收款——过失人赔偿 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4000。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账务处理
【问题】新的会计准则及税法,对于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同时对于事后变价处理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不能使用了,是否还需要转出税金呢?具体税务与会计上怎么处理?
【解答】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2.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