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个体工商户交哪些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31 14: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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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那么个体工商户营改增后应交什么税?请看下文。
个体工商户营改增后交的税
如果属于服务业,主要税种为营业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交地税)
一、查账征收的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3、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你的业务只涉及地税,不需去国税,你的经营范围不需要办什么消防登记,个体户对账目的要求不太严格。
如果属于是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3%,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第一、查账征收的
1、主税: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3、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第二、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营改增的改革试点
根据统计上海市有89%的试点企业在改革后税赋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构性减税,如何享受出口服务零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如何应对增值税下的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挑战,无疑让众多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翘首企盼。
(一)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二)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或可减税700亿元
此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能够降低企业负担。
财政扶持税负增加企业。可选择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不得进行增值税抵扣;因此,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轻。
有信息显示,一些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过程中,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反而增加了税负。
从制度层面讲,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展,试点企业外购的货物和劳务中还有部分不能进行抵扣,所以试点初期个别企业可能会因抵扣不完全,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短期内会有所增加;从企业层面讲,因为企业成本结构、发展时期、经营策略不同等原因,在改革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也可能会有一定增加。
针对改革试点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郑建新透露,上海市相应制定了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专门设立了专项资金,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试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财税部门认真做好测算工作,拟定改革方案,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发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2.【汇算清缴有哪些风险】
企业财务人员最重要的工作莫过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汇算清缴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5个月),财务人员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项审批、备案等事宜后,方可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报送。汇算清缴既涉及所得税税收政策,又涉及所得税办税程序,还涉及到主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等,因此财务人员必须熟悉上述流程,忽略哪一项都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以下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六大涉税风险,希望对财务小伙伴们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 申报汇缴要按期
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比如受冰冻灾害的影响),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二、 财产损失要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该《公告》第五条还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 减免优惠要备案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备案类减免税的实施可以按照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
四、 纳税事项要调整
目前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方面,税法规定了可以列支、不允许列支和限制性列支等项目,这就要求纳税人逐项审核成本费用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在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
五、 年度亏损要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六、 填报口径要统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