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元个税申报是自己报送还是公司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08 0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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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个税申报,是自己报送还是公司报?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12万元个税申报是自己报送还是公司报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
12万元个税申报方式如下:
1、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2、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
3、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4、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所以,12万元个税申报即可以自己报送,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包括哪些来源?
如何缴纳?
南京某大学法学院的范教授向建邺地税局咨询:“我除了在学校教书之外,还在一个上市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单独一方收入没有超过12万元,但两方面合并收入就超过12万元了。我们学校的会计告诉我需要我单独再向地税局报一次税,想问这12万元是怎么算的?我该怎么申报?”
税务人员告诉范教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这也就是说,范教授在法学院和上市公司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都应计入12万元的范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而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根据范教授的情况,他可以选择法学院或上市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中的一个,在每年1—3月期间,固定到该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