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不够抵扣怎么办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2-21 08: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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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不够抵扣怎么办?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税减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以下也为大家解答一些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
1、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税减进项税。
2、进项税是购置材料对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票上标注的税金,材料价款17%,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除额。
3、销项税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价款的17%部分。
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进项发票不够抵扣怎么处理
进项票不够抵,你可以留一部分票下月开,就不至于交那么多增值税了。
目前的进项少,销项多,差额就是要交的增值税。
账务处理:
先转出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解答
一、我公司于2009年9月取得一张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销售方在2个月内未报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我公司持该发票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时被确定为失控发票。后来,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后,得以取消非正常户的确认。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电梯、空调是否属于设备可以进项税抵扣?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对照上述规定,企业自行安装的电梯和空调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我公司采购的设备由于出现问题,现退回给卖家,运费由我公司承担。请问退货发生的运费进项税我公司能否抵扣?
解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发生的退货运费,进项税可以抵扣。
四、我们公司购买的保险柜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吗?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贵公司购买的保险柜如果不属于以上范围,则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