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免税政策有哪些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14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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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免税政策有哪些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的规定,基金免税政策的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如下:
基金免税政策有哪些规定
财税字[1998]55号文件规定:关于所得税问题
1、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5、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政府性基金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