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免税账务怎么处理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13 09: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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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增值税免税账务怎么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不超过3万可免交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和免交税款的这部分应该如何账务处理?请看下文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的解答。
问: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不超过3万可免交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和免交税款的这部分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答: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在总局尚无规定之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款,在所得税处理上暂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问: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相关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