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鉴证机构派人到境内我们公司进行审核鉴证费和清洁测试费,这种费用涉及到哪几个税种?什么条例?派人过来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因此,如属于上述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且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则应由接受方依照上述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因此,上述非居民企业取得提供劳务所得,如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不属于,则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么所得税鉴证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贷:现金
关键在于一级科目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可以自己设置,计入咨询服务费、中介费、审计费或者其他都可以。
此类费用包括税务鉴证费,审计费,咨询费等都可以计入此明细科目,无需再细分三级科目,所以将同类费用单设一个明细科目即可,科目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