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06 0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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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属于法定直接减免的,不需计提税金,不做会计核算,如果企业已自行计提可以按原口径冲回。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会计处理”更多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问:地方税务局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属于法定直接减免的,不需计提税金,不做会计核算,如果企业已自行计提可以按原口径冲回。属于特定减免及企业已经计提但未缴纳时获准享受免税的,或者交纳后享受减免税而返还的,按原口径作反向登记冲回即可(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问题:
A公司有一块土地尚未开发使用,其原因是此地不符合相关产品的生产环境要求,未能通过环境测评,此地块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否有其他减免税的处理建议?
回答:
A公司上述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可以尝试准备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根据国税函[2004]939号第一、二条、粤地税函[2004]531号文规定,并参考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发布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征税指引》(穗地税税一函 [2010]9 号)的解释,企业范围内荒山、政府规划限制原因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据了解,A公司上述土地未开发利用是因为其不符合A公司产品生产的环境测评要求,虽然不属于政府规划限制原因导致的,但却是客观原因造成A公司无法利用此土地,且A公司可以提供土地不能通过产品生产环境测评的鉴定报告,因此,我们认为A公司上述未开发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建议A公司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土地的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应包括总面积和不使用或尚未利用的土地面积)、产权证编号、土地用途、土地不使用或尚未利用原因说明,土地未能通过环境测评报告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争取获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