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能否抵扣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04 09: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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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能抵扣吗?进口关税能否抵扣?实际上,进口关税应当计入进口材料成本,不能抵扣。
进口关税应当计入进口材料成本,不能抵扣,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代征的关税也是不能抵扣的,只能抵扣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借:原材料(购价+关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关税+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外币(购价)
一、根据《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的规定,(一)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二)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因此,您企业应按上述要求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月比对相符,可否在下个月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因此,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