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性关税是什么意思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19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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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税率由具体情况定。
可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差别关税三种;
其中差别关税可分为:加重关税、抵消关税、报复关税和反倾销关税等;
报复关税:是指他国政府以不公正、不平等、不友好的态度对待本国输出的货物时,为维护本国利益,报复该国对本国输出货物的不公正、不平等、不友好,对该国输入本国的货物加重征收的关税。
价格补贴是政府按照出口商品的数量或价值给予一定的现金补贴。在国际市场上,同等条件(相同样式、件能、构造以及质量等)下,商品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价格,不同形式的补贴在保证企业在利润率一定的情况下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产品的价格,进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如加拿大政府专门成立了奶制品委员会,负责设定工业奶的价格、制定年度生产配额、参与执行特别分类,政府对每升牛奶补贴0.0304加元,以补贴出口牛奶与国内销售牛奶的价格差。
1970年前后,美国政府开始实施“目标价格-价差补贴系统”,对农产品出口提供价格补贴。1945年,美国政府给予农场主的价格补贴为7.4亿美元,1983年达到93亿美元,1987年最高达到167.5亿美元。1985年,美国通过《农业安全法案》,通过冻结价差补贴、冻结补贴基础面积、鼓励和补贴土地休耕、扩大出口补贴等措施,运用生产环节的限制和流通环节的补贴来提升农产品价格水平和出口竞争力。 1996年,美国通过《农业法案》,暂停实施“目标价格-价差补贴系统”,在2002年之前用固定补贴取代。
收入补贴即直接对出口商品的企业(生产者)进行收入方面的补偿。在1995年关贸总协定谈判取得一定成功之后,美国和欧盟都减少了对价格支持的依赖,以提高竞争机制,减少以高昂的支持价格来维持的沉重的库存负担,控制不断增长的农产品计划运作成本。近年来,美国在农业补贴政策上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传统的以目标价格、保护价格、贷款差额支付为主的价格支持政策,逐渐转向以直接收入支付、反周期支付等为主的收入支持政策。
加拿大在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修改了过去对出口奶制品直接进行价格补贴的政策,制定了牛奶特别分类计划,通过法律保障出口牛奶的生产者得到“足以补偿其加工成本和投资回报的差额”,并从牛奶销售总收入中划出一块补贴给出口牛奶的生产者。
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欧盟2000年议程》,将欧盟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转变为与农产品产量限制相结合的价格补助体系,在降低主要农产品的行政定价同时,对因降价给农民带来的收入损失进行直接补贴:用两年时间将粮食支持价格下调15%,对粮食的直接补贴额提高到每吨63欧元,相当于抵偿粮食支持价格降幅的50%。1992年欧盟对生产者的直接收入补贴为农业净收入的20%,1997年则达到农业净收入的37%。
1994年,墨西哥政府发起了新农场支持计划,向占墨西哥农民绝大多数的谷物和油菜籽生产者提供直接收入补贴,作为取消作物保护价后对生产者的补偿。
金融性出口补贴政策是一种间接补贴政策,它通过对本国出口进行补贴或支持,以国家的力量来提高企业在对外活动中的竞争力,该政策最基本的作用就是通过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企业进行补贴。
英国
如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美国进出口银行和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以及一些多边出口补贴金融体系(世界银行的多边投资担保局、欧洲重建和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等),这些机构在买方信贷、供应商信贷融资(卖方信贷)、信贷额度和出口项目融资计划等领域,为出口商(生产者)提供融资便利,同时通过出口保险单、海外投资保险等提供保险便利。
美国
美国进出口银行和农产品信贷公司对农产品的商业性出口,给予本国出口商的卖方信贷或外国进口商买方信贷,短期出口信贷的贷款期限可达36个月之久,贷款利率一般采用比较优惠的固定利率,仅1981年至1984年四年内提供的信贷就有112.7亿美元。
欧盟各国也均对其出口提供信贷。出口信贷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其差额由国家财政负担,以吸引资金短缺的外国进口商使用出口信贷购买贷款国的产品。
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也向本国出口商提供固定或浮动利率贷款资助出口,向出口商提供政治和商业风险的保险,向提供出口信贷的银行出具担保。
出口退税是一国为了奖励出口,退还出口商已缴纳的(部分)税款,有的国家全部退还,有的退还大部分,还有些国家则规定了期限,逾期不退还。出口退税的项目有(特别)销售税、货物税、关税、增值税等,还有些国家(韩国)对酒等特殊商品实行出口退税。
20世纪60年代,欧盟为了统一管理农产品市场而制定欧盟统一农业政策(PAC),其条款便包含对农产品出口商提供出口退税的优惠,以弥补在欧盟境内生产的用于出口到第三国的农产品,在成本或价格方面与国际市场上现行的成本或价格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欧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各成员国在实行出口退税过程中,不同的商品种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改变其退税率,并依靠退税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调整农产品的出口种类及鼓励企业向哪些国家出口。
欧盟委员会根据其在全世界的农业发展战略,制定不同商品的退税率,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改变,各成员国则完全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退税率来执行本国商品的退税。成立于1964年的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便有助于保障欧盟出口退税的政策。这笔基金由欧盟统一管理,其开支情况列入欧盟的预算计划。欧盟根据各成员国每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来确定应交的份额,然后由欧盟按比例将基金分配给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