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有没有房产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14 09: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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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有没有房产税?澳洲也就是澳大利亚的简称,它的主要城市有悉尼,墨尔本,佩斯,布里斯班,达尔文,霍巴特,阿德莱德等。那么,澳洲是否有征收房产税呢?
澳大利亚不存在房产税。澳洲房产都是永久产权,包括了土地所有权,可以世代相传,且无须缴纳遗产税和房产税。
澳洲房产所有权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业主拥有永久产权,而不是使用权(所谓使用权,是把所有权和使用权剥离开来,这时的使用权就是租赁权)。中国的法律规定,城市土地为全民所有,具体权利由政府行使,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永久产权指的是您可以永远享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如果是租赁权,您只能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土地—在中国,目前这一期限是70年(居住地)、50年(工业用地)、4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满后,法律意义上,政府重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迄今为止还没有具体的到期后的土地处置政策出台,估计使用权满后 以续约,但是会缴纳一定费用,所以在房地产评估时,过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价值会降低。永久产权的房地产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世界各国的房地产税有哪几种类型?
目前,在能够称为现代房地产税的国家(地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第一类可称为英式房地产税,主要包括英国以及曾经属于英国殖民地的美国、新加坡、印度、南非、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这也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境外房地产税税制。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房地产税直接为基层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筹集收入,以市场评估价值作为税基,税制较为稳定。采用英式房地产税的国家,其财政体制的分权程度往往比较高。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地方政府拥有了自主收入,可以根据当地的需要来安排公共服务支出。
第二类是单一的土地税,主要是受到亨利·乔治思想的影响,强调土地涨价归公,仅对土地征税,主要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德国等。但是除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仍然只对土地征税,德国等其他国家已经将税基从土地扩展到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第三类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东亚国家,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遵循着自身对房地产的征税方式(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近代以来,这些国家都受到西方制度的冲击,引进了一些西方的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同时,这些国家也希望利用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如日本在保有环节征收固定资产税的同时,又先后通过土地价值税和特别土地持有税来试图抑制房地产泡沫。韩国除了保有环节的财产税,还开征了综合房地产持有税来调节房地产市场。
第四类主要是指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等转型国家,其房地产税制度改革伴随着土地的私有化改革和经济上的市场化改革,在房地产税改革进程上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如亚美尼亚、捷克、爱沙尼亚、格鲁吉亚等计划建立以市场评估为基础的财产税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整个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还比较低。而有的国家仍是以流转环节的房地产税收为主,市场化税基处于正在形成的过程中。转型经济国家正在经历着市场化的过程,不同产权的房屋和土地同时存在,也为房地产税改革带来了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