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怎样规定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怎样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01 09:29:21   浏览量:72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怎样规定?很多人会以为印花税是没有纳税期限的规定,实际上,3种情况下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有依据的。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怎样规定?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之外,应适用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自然就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以及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滞纳金”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应该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企业2011年7月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按照资金账簿计算的印花税是属于2011年度的,但可以在2012年1月前缴纳。因为记载资金账簿印花税是按照全年新增加的数额来计算。

二是采用汇总纳税的纳税义务有明确的纳税期限。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进一步明确,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1年内不得改变。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明确,对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三是采用核定征收税款征收方式的,有明确的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同时规定,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