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职工怎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4 14: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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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残疾人职工怎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烟台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对此问题作出了回复,烟台残疾人职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事项具体如下:
问:私营企业残疾人职工,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劳务收入等,应如何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烟台市地税局对此回复:您好,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办理个人所得税批准类优惠:
1、《纳税人申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3、个人身份证明及残疾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另外,可以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以下几类人员:
(一)残疾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界定为残疾,并取得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二)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满18周岁的子女。
(三)孤老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
(四)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
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