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运费抵扣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0-12 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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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运费抵扣?营改增后,运费要按11%抵扣进项税吗?
关于运费的抵扣,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二条规定,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运费的进项税额转出,指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应分摊的运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应分摊的运费,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购进的货物作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有两种情况:1.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了进项税额,后来又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2.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能实现销售,不会产生销项税额,所以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必须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抵扣进项税额。
前提: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所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那么按11%抵扣进项税金;也就是发票上列明的税金;
以上为营改增后运费抵扣内容。同样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所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8月1日之前开具的仍按7%计算抵扣;8月1日之后开具的则按3%计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