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负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负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0 09:23:56   浏览量:105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负?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已在全国推行,“营改增”后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综合税负不降反增,对这类企业进行财政扶持十分必要。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前后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并引入衡量企业税改前后税负水平的“综合税负”概念,最后提出了改进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影响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的因素分析

我国出台“营改增”方案的初衷是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营改增”实施后,交通运输行业缴纳的流转税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虽然消除了重复征税,但并没有完全实现税负降低的目标,不少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反而增加了,主要原因如下:

1. 增值税税率设计较高。交通运输企业原来适用营业税税率3%,改征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1%,如要保持税负不变或下降,抵扣水平至少要达到8%,而目前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抵扣税不足的问题。

2. 进项税抵扣不足。①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结构中,人力成本、房屋(库房)租赁成本、路桥费保险费等占有成本比重较大,这些成本按税法规定是不能抵扣的。②交通运输企业由于大部分运输设备是在“营改增”前采购完成,这部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经无法抵扣。③由于交通运输企业通常会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一般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小型加油站或修理厂可能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二是司机嫌开发票手续繁杂等而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三是多数装卸搬运队是实行松散管理的,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还必须考虑试点企业综合税负的变化: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企业负担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影响;②由于“营改增”后外购物料所含进项税和缴纳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等原因对企业所得税造成的影响;③“营改增”后交通运输收入所含销项税不作为应税收入而对企业所得税造成的影响。

二、“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实例分析
1. 以交通运输企业(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为例进行税改前后的综合税负比较分析。

例1: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甲向乙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3年8月份取得收入103万元(含税)。除税金外,假设甲公司税改前后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不变。

税改前甲公司应缴纳税款:按照3%征收率应纳营业税=1 030 000×3%=30 900(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 900×(7%+3%)=3 090(元),由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允许税前扣除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减少)=(30 900+3 090)×25%=8 497.5(元),应纳税影响额总计=30 900+3 090-8 497.5=25 492.5(元)。

税改后甲公司应缴纳税款:按照3%征收率应纳增值税=1 030 000/(1+3%)×3%=30 000(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 000×(7%+3%)=3 000(元),由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前扣除而影响应纳企业所得税(减少)=3 000×25%=750(元),由于运输收入所含销项税不作为应税收入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减少)=[1 030 000-1 030 000/(1+3%)]×25%=7 500(元),影响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数(减少)=7 500+750=8 250(元),应纳税影响额总计=30 000+3 000-8 250=24 750。

如果只对比营业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甲公司纳入试点后应纳税额减少900元(30 900-30 000),但综合考虑所有受影响的相关税种,甲公司纳入试点后综合税额减少742.5元(25 492.5-24 750)。

以上为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负,考虑优化降低交通运输企业的增值税率、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等,允许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保险费、路桥费和人工成本按一定比例(如7%)进行抵扣。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