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犯罪案例介绍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09-26 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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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犯罪,本文为您介绍湖南省公安近期破获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系列案,详情如下:
增值税犯罪案例介绍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2016年6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功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元,涉案税款35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2015年5月14日,湖南省公安厅和国税局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湘西自治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境内15家空壳公司。湘西自治州公安局联合自治州国税局成立专案组于同年5月18日依法对湖南瑞峰工贸公司等15家公司以及刘建民个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准确查明了该案犯罪团伙组织网络。
据介绍,该案件犯罪网络达6层级:一级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逃税或为原材料洗白的实体企业;二级为购买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销售的各地空壳公司;三级为克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为商品实施销售的职业卖票人;四级为套取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公司;五级为帮助黄金交易货票分离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六级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黄金而获得“富余票”,并提供源头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料商。各层级犯罪团伙之间相互勾联,各司其职,形成了自上而下完整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组织网络。
目前,专案组共打掉湖南湘西州、上海、江西、广东、重庆等地5个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连根摧毁了覆盖全国多地、高达6层级的犯罪网络,查获团伙成员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刑事拘留33人,起诉23人;查获涉案公司400余家,查处118家,冻结和查扣违法所得1.4亿元;缴获涉案车辆6辆,电脑14台,银行卡数百张,U盾等转账工具25个,金税盘、金融@@家10个,印章54枚,伪基站6套等。
增值税犯罪相关罪名都有哪些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处罚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依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3)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