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09-12 09:04:29
浏览量:87
目前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机制仍有待完善
按照现行管理规定,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申报受理等依申请基础性事项以及收入退还书开具工作均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因而工作环节增加,流程拉长,前台与退税管理部门之间的传递交接手续增多,客观上一定程度增加了风险管理工作难度。另外,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要求取消了人工审核,在相关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的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更难全面深入了解企业情况,难以把握关键风险点和环节。由于出口退税专业性较强,从工作实践看,如果不结合事前单证审核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仅仅根据事后审核通过数据进行风险分析管理难度较大。
(二)各信息系统之间衔接有待加强
现行出口退税系统没有实现与CTAIS2.0、金税工程等系统的连接,征退税信息尚不能真正通过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互享,征退税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科学严密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难以全面综合掌握出口企业涉税情况,增加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如个别出口企业已经无法正常经营,在CTAIS2.0中认定为非正常户,但是由于不同系统之间无法传递信息,相关信息只能事后通过其他途径传递到退税管理部门,这就增加了风险管理的难度。
(三)外贸企业管理难度较大
外贸企业因不需生产设备、经营灵活等特点,一直是不法分子实施骗税的首选,出口退税管理难度大,是风险管理的重点。目前,容易发生的风险是“假自营真代理”等,现行政策规定,“假自营真代理”出口情况不得予以退税。一般来说,自营业务利润率较高,代理业务纯收入在一定区间,如果账面自营业务很大但利润率很低,费用中有大量的不合理、不匹配支出,就表明可能存在“假自营真代理”业务。据统计,绝大部分外贸企业利润率处于正常区间范围,但是假自营业务发生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单纯从利润率指标难以完全排除风险,在该环节上仍可能存在一定隐患。
(四)相关行业增值税抵扣源头把控难
如胶合板等行业供货企业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较多,增值税抵扣源头难以把控。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彻底的出口退税”,也就是退还出口企业的税款是构成出口产品的整体流转税税负,任何一个征收环节上的漏洞都会被骗税分子利用。纵观近几年的出口骗税案件,大多数涉及虚开进项税额后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税。外贸企业出口胶合板的供货企业绝大多数是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生产企业,这给不法生产企业实施骗税提供了可乘之机,胶合板出口退税在产业链的上游就有可能存在风险。
(五)违法惩处措施单一缺乏威慑力
骗税案件的发生,多与犯罪分子自身胆大妄为、铤而走险有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行出口退税违法惩处措施比较单一,缺乏层次,操作性不强,对骗税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这也给出口退税管理带来较大困难。同时,税法对骗税的认定既要看手段又要看结果,意味着企业只有拿到出口退税款才能构成骗税,税务机关才能对其予以处罚。事实上,出口退税是经审批的行政行为,假如出口企业企图骗税但被税务机关识破而没有得逞,目前只能按不予退税处理,企业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不受任何的处罚,这么宽松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不法分子。
(六)各职能部门间权责不够清晰
出口退税程序牵涉税务、海关、银行、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权限分工不明确,掌握的信息不全面,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和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货物出口,海关监管的重点是出口货物与出口报关单上所列内容是否一致,对出口货物查验率偏低,使虚空货物易于“蒙混过关”。目前,国家将监管以及防范骗税的重点放在退税环节,既要求国税部门退税机关核查出口环节各种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又要核实国内供货厂家的生产能力、货款收付、纳税是否正常,这明显超出了退税部门的职责范围。这在一些司法实践中,当骗税案件发生时国税机关往往首当其冲,成为法律追究的重点对象,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