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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制作的营改增政策怎么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14:16:06   浏览量:1

问:

1、公司是2014年3月28日成立的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的业务,那成立时是不是已经属于营改增的企业?

2、要哪边可以查的到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3、属于营改增广告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要申报的税种有哪些?

4、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也要申报财务报表?

答: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二、试点日期。 …… 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 因此,福建省从2012年11月1日起,广告业已进行营改增。

2.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若是福建省(不含厦门)企业可以进入福建省国税网站首页—公众涉税信息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中查看。

3.若贵公司提供的广告服务,在国税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4.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的企业(不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除前款列明企业外,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因此,若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且企业所得税为在国税管征的查账征收企业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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