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30 09: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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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怎样?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如下:
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怎样
从税法规定方面考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2号,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十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第九条 上市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八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