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金审批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05 15: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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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基金审批问题:残疾人基金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是否需要到有关保障部门进行审批?请看下文解答。
回答:
残疾人基金虽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但是由残联负责年度审核,因此企业需要到残联进行年审,待审核通过后,通过地税网报系统自行缴纳,或到机构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缴款。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残联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而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残疾人保障金代征的日常工作。因此,企业在向地税缴纳残疾人基金之前需要到残联进行年度审核。
2、年审流程
根据《广州市用人单位办理201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规定,年审的流程如下:
(1)向残联申报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①市属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或到税务登记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②区属用人单位到税务登记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或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2)向地税缴纳残疾人基金
应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于办理完年审之日起15天后、45天内,通过地税网报系统自行缴纳,或到机构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缴款。逾期未缴纳的,由机构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直接划扣其应缴保障金、滞纳金。
企业交残保金可以抵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交的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残保金”科目,不能抵税,可以税前扣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