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体户国税申报规定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2-06 0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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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个体户国税申报规定怎样?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申报纳税期限、申报方式与纳税方式等规定如下:
一、申报纳税期限
(一)实行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季度终了后按照法定申报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纳税。
(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季度销售额申报超过当季核定定额20%应当补税的,应于季度终了后申报补税。
(三)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认定当月结清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应纳税款,并调整为按月申报纳税。
二、定额的核定与调整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季核定定额,定额执行期确定为一年。实际销售额连续两个季度低于核定定额20%,或年
度实际销售额超过核定定额20%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定定额。
三、申报方式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季缴清应纳税款,视为已完成当期纳税申报事项,不再填写纳税申报表,不再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四、纳税方式
税务机关提供网上缴税、批量扣税等多种纳税方式。实行网上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任意银行卡,通过网络自主缴税,税款直接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