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分公司与外商注册的代表处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27 09: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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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外商注册的代表处又有哪些不同?具体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重点比较一下分公司与外商注册的代表处之间的区别。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二者的含义:
(一)外商注册的代表处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三地是外资代表处成立比较多的地方。
(二)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来重点比较一下两者的区别:
1、税收(发票):
分公司:可以购买当地发票,可以签合同,可以在当地交税。可以独立或非独立核算。
代表处:不可以买发票,不可以签合同,所有的开销必须来自国外母公司汇款。
2、人事:
分公司:可以独立招人,给员工交三金。
代表处:不可以独立招人,必须通过少数有资格的HR公司招人和交金。
3、存在时限:
分公司:和母公司一致,并受在当地租赁协议的时间限制。一般在10年以上没有问题。
代表处:最长为三年,但每三年后需要办理延期。可以办理无数次延期。
4、成立条件:
分公司:注册地址只要办公楼即可,无需涉外性质。可由客户自行办理注册手续。
代表处:要求注册地址一定要为涉外办公楼。必须通过有资格的代理公司——比如维坤公司——来进行注册登记。
上述为您从税收、人事、存在时限、成立条件等方面把分公司与外商注册的代表处进行了区别。要想了解更多关于“外商代表处”等内容请关注普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