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是做什么的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25 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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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是做什么的?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关于审计局的详细介绍如下:
地方各级审计局均为行政单位,国家公务员编制。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中国国家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环节。
1、制定计划
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准备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每个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
3、审计实施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