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公司名称有什么区别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李小编
2016-08-03 09:22:25
浏览量:98
商标和公司名称在法律保护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二者都是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别标志,都是通过法律赋予专用权的办法达到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公司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二者合二为一,如著名的“联想”、“海尔”,既是商标,又是公司名称的核心字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将商标与公司名称给以混淆,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司名称 以“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的形式出现,其核心是“字号” (也叫商号),是受保护的部分。字号保护的特点是,限区域不限行业。例如在福建注册了一个字号,在福建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再用这个字号注册任何行业的公司,但在福建以外的地方却可以。
公司名称的作用是用于标识一个商业主体,其作用对象为公司。多出现在文书、各类落款中,以及需要准确告诉他人您的公司是“谁”的地方。 因此,字号只能用于在局部地区作为公司的简称,不能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代称。因此,所有以公司名称或字号对产品进行宣传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商标保护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商标是您产品或服务的代称。这点与公司名称不同。商标保护的特点是,限产品或服务的类别不限区域。比如您注册了某个商标,则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公司都不能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您的商标宣传他的产品或服务。但是,其他人仍然可以在其他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完全相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