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委派代表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22 14: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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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
A、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B、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企业变更委派代表需提交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授权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和继任委派书;
3、签字页若采取分页签署的形式,请按照文件中《签字页格式》签署;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其他要求:
1、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2、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