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15:09:31 浏览量:1
问:5月份开始后取消原有出口纸质报关单,问题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该如何操作申报退税,问题2:预审是否与正式申报为同一文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的规定,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上述货物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其申报的内容,视同申报海关出口报关单对应电子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批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必须在企业的申报数据与对应的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因此,纳税人在办理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应按上述规定操作。
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的出口退(免)税申报,纳税人提供的报关单电子信息预审与正审一致。